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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

时间:2024-01-20   访问量:

首诊负责制度

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(首诊医师)对所接诊病员,特别是对急、危重病员的检查、诊断、治疗、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

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、身体检查、化验的详细记录外,对诊断已明确的病员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;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,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,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

诊断明确需住院治疗的急、危、重病员,如因本院条件所限,确需转院者,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,按转院制度执行。

四、如遇危重病员需抢救时,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报请上级医师、科主任(急诊科主任)主持抢救工作,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抢救

五、对已接诊需会诊或转诊的病员,首诊医师应在初步检查并书写病历后,再请相关科室会诊或转诊治疗对于急诊病员特别是危重病员,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.

涉及两科以上疾病的病员收治,由首诊科室(必要时由医务科)组织会诊,协调解决,有关科室均应协同救治,不得推诿。

二级医师查房制制度

、科主任、主任医师(教授)、副主任医师(副教授)或主治医师查房时,下级医师和有关人员须参加科主任(主任医师)查房每周至少一次,一般在固定时间进行,责任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,住院(进修)医师对所管病人,每天上、下午至少各查房一次。

上级医师查房前,住院(进修) 医师须认真准备,并把所需各种资料备齐。查房时,主管医师报告病历、目前病情,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,随时回答上级医师的提问。上级医师查房的意见和决定,要详细记录在当日的病程记录中。

三、科主任、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要检查医疗工作中的重点问题,确定疑难、危重病人的诊断及治疗计划;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,介绍国内外的新进展、新观点、新疗法,回答下级医师的提问;检查医嘱、病历、护理质量,听取下级医师和护士对诊疗和护理的意见,进行必要的医疗、教学指导工作。对新入院病人,3日内应有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意见。

四、责任主治医师查房,要求对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,认真听取下级医师的汇报,检查指导下级医师的工作;尤其对新入院、危重、诊断未明、治疗效果不佳、有潜在医疗纠纷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和讨论,听取主管医师和护士反映的有关情况;倾听病人的陈述,检查病历并纠正错误记录,了解病人病情变化,检查医嘱和医嘱的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,确定病人的诊断及治疗原则;决定病人会诊、出院等事宜,遇有危重及疑难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、请示;对新入院的一般病人查房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,危重病人入院后立即查房,并在病历中体现出查房意见。

五、总住院医师查房,指导住院医师对新入院病人的诊断和治疗,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,指导危重病人的初步诊断和处理,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。检查上级医师查房意见和医嘱的执行情况

检查病历书写和医疗质量

六、住院医师查房,每日查房二次,准确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,对危重病人、手术后病人须随时观察病情变化,并及时记录,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患者;根据病情申请各项化验和检查,分析检查结果,采取相应的措施,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,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;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;了解病人的心理及饮食情况: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、护理、生活等方面的意见。为上级医师查房准备好有关资料,上级医师查房时,准确汇报病历,提出诊疗方案及需要上级医师解决的问题,汇报上级医师指示的执行情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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